广东省眼健康协会
首页
关于协会
协会简介协会章程协会领导组织架构
新闻动态
政策法规协会要闻通知公告行业标准会员风采公益活动志愿者服务动态
党群工作
党群资讯党课学习党内公示
学术交流
学术会议交流培训
分支机构
分会科技服务站
会员中心
会员单位加入协会
专家团队
科技服务
科普知识科普基地科普共建单位健康指导中心
联系我们

教育部等三部门联合发文:从严规范视力检测与近视防控相关服务

  • 广东省眼健康协会
  • 浏览量:78
  • 发布时间: 2022-02-28


     

     

最新消息

   

为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规范校园视力检测和近视防控相关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儿童青少年健康和权益,近日,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视力检测与近视防控相关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严禁无资质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学生近视等常见病监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要对相关检测机构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无资质的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学校开展学生视力监测等工作,应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开展。

  《通知》要求严厉打击虚假违法营销宣传行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近视防控健康知识宣传力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从严查处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度数修复”等误导性表述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进行营销宣传的行为。

  《通知》要求严控近视防控产品和服务质量。禁止向校园提供未获得相关资质的近视防控产品和服务。采用质量认证手段推动近视防控工作,开展教室照明和读写台灯等健康照明产品、桌椅人体工效学产品、眼视光产品、学习用品、验光配镜服务等认证,提升近视防控产品质量和视觉健康服务水平。健全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次认证采信机制,广泛宣传获得认证的眼视光产品和服务。

  《通知》要求严格视力监测数据安全管理。监测组织部门、学校和检测机构要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加强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处理、应用等全周期安全防护。不得私自对外泄露学生个人和视力等信息,不得与第三方共享用于商业用途,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通知》要求严格视力检测与相关服务督导检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协同配合,对检测人员资质、工作流程和方法、质量控制以及近视防控产品和服务提供情况等开展专项检查和督导,严肃处理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机构,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首页|
关于协会 |
新闻动态|
党群工作|
学术交流|
分支机构
|
会员中心
|
专家团队|
科技服务|
联系我们

协会小程序

协会公众号

协会视频号

Tel:020-66807527 15820276063(微信同号)
Email:gdsyjk@163.com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中区6楼603室

广东省眼健康协会 版权所有 © 协会易 技术支持粤ICP备20029824号-1